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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享钓鱼 趣罗甸”
2025贵州·黔南罗甸“红水河杯”村钓大赛
竞赛规程
一、赛事名称
“享钓鱼 趣罗甸”2025贵州·黔南罗甸“红水河杯”村钓大赛
二、办赛单位
指导单位:贵州省体育局、黔南州人民政府
主办单位: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(州体育局)、罗甸县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(县体育局)
协办单位:黔南州体育总会、黔南州体育运动服务中心、中共罗甸县委统战部、罗甸县委社会工作部、罗甸县公安局、罗甸县卫生健康局、罗甸县农业农村局、罗甸县应急管理局、罗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、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罗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、罗甸县供电局、罗甸县气象局、罗甸县地方海事处、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、共青团罗甸县委、罗甸县融媒体中心、龙坪镇人民政府、罗甸县体育总会、罗甸县垂钓文化协会、贵州玉湖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、罗甸县云泽康园养老服务中心
支持单位:贵州省山地户外运动发展中心 、贵州省体育经济发展中心、贵州省钓鱼协会、黔南州钓鱼协会
三、赛事主题
游钓风景线 好享趣罗甸
四、赛事组别
设青年女子组、中老年组
五、赛事时间地点
时间:2025年10月17日—19日
地点:青年女子组比赛设在罗甸县月亮湾休闲度假村钓场、中老年组比赛设在云泽康园幸福村钓场
六、比赛规模
青年女子组、中老年组各限报50队,每队1人。
七、参赛资格
(一)年龄
青年女子组参赛年龄:参赛人员仅限女性,年龄须大于18岁(200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,且小于45岁(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中老年组参赛年龄:参赛人员男女不限,年龄须大于45岁(197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,且小于70岁(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二)资格
1、参赛人员需具有中国国籍及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。
2、参赛人员必须在各项赛事历史中无重大违纪情况。
3、参赛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,适合从事该项运动,并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。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(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)并签署《赛风赛纪责任书》、《参赛承诺书》及《免责协议书》方能参赛。
八、竞赛办法
1、2025年10月17日全天报到,10月18日—19日进行比赛。
2、10月17日—19日每天上午7:00进行钓位抽签,上午8:00比赛正式开始至晚上17:00结束,裁判员称重计算成绩后运动员离开钓位。19日17:30进行颁奖仪式。
3、赛事主办方为各队布置钓位,每队在一个钓位内进行垂钓,钓箱、钓椅、钓竿、饵料、窝料、等物资由各队自带。
4、每队限用1支鱼竿,竿种为手竿,手竿长度限8.1米以内,每只鱼竿只允许使用两枚单体鱼钩。
5、各队钓饵自备,严禁使用拟饵及有害鱼类生存的饵料和添加剂。
6、比赛开始前严禁投放诱饵,比赛开始后只可挂饵打窝,严禁使用其他方式打窝。
7、各队一律使用大空心鱼护,钓获的鱼称量后立即回湖。
8、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总裁判长发令为准,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,未入护的鱼获无效。
9、各队垂钓区域为钓位划定区域内正前方及左右两侧水域,在垂钓过程中,应根据垂钓水域实际情况自行调整钓竿长度,不得对临近及对岸的参赛队伍造成影响。垂钓中如失手超出规定范围,应及时主动收回重抛。
10、各队在比赛期间必须穿戴救生衣,严禁进入水体。
11、热爱自然,保护生态环境,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,各队比赛中产生的垃圾必须自行分类收集清理。并在比赛结束带到指定区域。
12、各队要遵守赛场管理制度,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。
九、判罚规定
本次赛事参照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最新的《淡水池钓竞赛规则》执行。
1、钓竿或钩超过规定数量者,每发现一次,罚减本队有效鱼获3公斤。
2、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故意将鱼获入护者,应从该鱼护中取出最大一尾鱼不计成绩并罚减本队鱼获3公斤。
3、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以上连体钩、音响提示装置、自制大型轮盘、“发杆”等者,一经发现,取消参赛资格。
4、不服从判决,无理取闹者,取消参赛资格。
十、成绩计量
1、比赛为混合鱼多尾总重团体赛,除罗甸保护鱼种(芝麻剑)龟、鳖、虾、蟹外均为有效鱼种。本次比赛统一使用同重网计重,死鱼不计算成绩(保护鱼种钓获后,请第一时间放回水体,不得弃岸)。
2、采用计量方式,以有效成绩的总重量计量成绩。
3、如重量相等,最大一尾鱼重量重者名次列前。
4、计量时,裁判计量唱数,经参赛队运动员签字确认生效,出现问题当场核对确认,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。称重时,称重钓位的左右钓位各派一名代表监督称重过程。
十一、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
(一)名次录取
比赛录取前10名进行奖励。
(二)奖励办法
女子组、中老年组分别设:
冠军1名:奖金人民币6800元+奖牌+农特产品;
亚军1名:奖金人民币4800元+奖牌+农特产品;
季军1名:奖金人民币2800元+奖牌+农特产品;
第四名1名:奖金人民币1000元整、证书。
第五名1名:奖金人民币950元整、证书。
第六名1名:奖金人民币900元整、证书。
第七名1名:奖金人民币850元整、证书。
第八名1名:奖金人民币800元整、证书。
第九名1名:奖金人民币750元整、证书。
第十名1名:奖金人民币700元整、证书。
最佳人气奖1名:奖金人民币700元整、证书。
最大单尾奖1名:奖金人民币700元整、证书。
十二、仲裁
设仲裁委员会,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比赛中如对裁判的判罚提出质疑,应于判罚后一小时内以书面申诉经领队签字呈送仲裁委员会裁决,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。
十三、裁判员
本次比赛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。
十四、资格审查
1、受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、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处罚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。
2、按本次比赛规定年龄段不相符的参赛人员不接受报名;
3、有违反往届组委会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,不接受报名;
4、所报队名和宣传品必须健康、文明,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。
十五、报名方法
1、报名时间:发布公告之日至名额报满为止;
2、报名时提供参赛运动员信息;
3、报名费为人民币750元/队(含参赛队员保险费、食宿费)。报名后弃权,不退还参赛费。
4、报名通道:(见赛事推文)
5、报名联系人:左志伟,电话:18285160332
十六、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,组委会有权暂停、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。
十七、免责声明
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,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;鉴于户外竟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,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;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,风险自负。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。
十八、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